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二十七章 沧海一粟(4/5)

事你可有跟你爹爹提及过?”

    “没有!”

    “为何?”

    张斐问道:“是不是因为对方有司农寺的背景,害怕给你爹爹添麻烦?”

    许芷倩回过头来,道:“你未免太小看我爹爹,我爹爹若是怕这麻烦,那么阿云一案,他如何又会支持告到汴京来。我没有告诉我爹爹,主要是因为我爹爹当时并不在汴京,其次,我知道告诉他也没用,因为如这种事发生过无数回,也有无数人去告官,但从未有人成功过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看来许姑娘对我还是很有信心的。”

    许芷倩冷笑道:“我只是看不惯你大言不惭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张斐笑着点点头,又道:“那你介不介意,我去向你爹请教?”

    许芷倩轻哼道:“你若不信我,大可去请教。”

    张斐也不是故意揶揄许芷倩,回到许府,他便将此事告知许遵,并且向他询问,毕竟许遵拥有丰富的经验,这是许芷倩没有的。

    许遵仔细看过他们提供的资料后,不禁摇头叹了口气,道:“这份契约没有任何问题,虽然李四不识字,但是有旁人宣读,符合规矩,只能怪他自己不小心,当时没有询问清楚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但这明显是一桩欺诈事件,李四当时情况,就不可能选择只用妻子去抵偿本金,因为他也没钱还利息,还不如直接用田地抵债,一清二楚。”

    许遵摇头叹道:“你可知有句话叫做‘官有政法,民从私契’,在这种纠纷中,契约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,一般来说,官府只会根据契约来判决,如果不这么做的话,官府就会有打不完的官司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这我知道,但是这其中涉及到的利息也不合规矩。”

    许遵叹道:“其实朝廷曾对高利有着诸多限制,比如说,若借粟麦,须以粟麦归还,这就是防止那些大户利用物折算来压榨农夫。

    不曾想却是弄巧成拙,因为通常农夫手中只有粟麦,没有钱币,可借的又是钱币,那么一旦粟麦不能及时换成钱,就变成无法还债,最终又只能将田地抵偿,反而进一步使得兼并加剧,再者说,你认为李四的妻子又值多少钱,这根本就无法计算,故在真宗朝,朝廷又放宽此类限制。”

    张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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