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二十七章 沧海一粟(2/5)



    说着,他突然又向许芷倩问道:“你写字快么?”

    许芷倩一听就明白过来,但又好奇道:“这还需要记吗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我怕我会忘记。”

    许芷倩瞧了眼张斐,心想,身为珥笔之人,连这点记性都没有吗?

    但她也没有多说什么,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大事,立刻取来文房四宝,准备记录。

    等许芷倩准备好之后,张斐就向李四道:“你可以说了。”

    李四立刻便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告知张斐。

    过程与许芷倩说得一样,他生了一场大病,他的妻子四处为其求医,花光家中余钱,只能向当地一个名叫陈裕腾的大财主借得十贯钱治病度日......。

    等到他说完后,张斐直接拿起方才许芷倩所写的笔录,又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许芷倩觉得这厮年纪不大,派头倒是不小。

    他写得可就是李四方才说的,可张斐偏偏又要拿她写得看,这不是装又是什么。

    张斐倒是没有注意到,他专心看着笔录,突然问道:“还款日期是在去年的六月十五,但是你们签订第二份抵债契约却是在当年的六月初三,此时可都还没有到还款日,他们是否有逼迫你还钱?”

    李四道:“这是因为那陈裕腾见俺当年没啥收成,怕俺跑了,故此从七月开始就派人盯着俺,催促俺赶紧还钱,并且还派人来劝俺用俺浑家抵债,后来俺和俺妻子实在是受不了,而且俺也根本拿不出钱还债,于是就提前几天签了这第二份契约。”

    张斐看向许芷倩,道:“这合法吗?”

    这人怎么什么都不知道?许芷倩无语地瞧了眼张斐,道:“借钱给别人,也不能算是坏事,谁也不想血本无归,故此只要不伤人,官府不会理会这种事的。”

    其实就算伤人,只要不是很严重,官府一般也都不会管,甚至官府还帮着再打一顿,让你不还钱。

    张斐又问道:“你既然受到如此冤屈,为何不去告官?”

    李四结结巴巴道:“俺...俺怕...那陈员外可不是好惹的,弄不好,俺还得受罚。”

    许芷倩解释道:“如果契约没有问题的话,他去告官的话,可能还会被官府定为诬告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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