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二十三章 给他!都给他!(1/6)

    也许阿云一案告一段落,对于司马光、王安石等人而言,仅仅是一个开始,但是对于许遵而言,这就是一个结束。

    虽然这场大漩涡是因他而起,但他并无心思卷入其中。

    他的心思依旧是放在工作上面。

    今日他是怀以激动的心情来到大理寺,如今身为判大理寺事,他有权对律法进行修改和完善。

    他首先要完善的,就是他在阿云一案中,自己提出来的疑点。

    一,进一步规范自首认罪。

    二,自首认罪适用于那些罪行。

    三,朝廷该如何权衡民间礼法和朝廷法制。

    这三点看似简单,但其实都非常艰难,尤其是基于目前宋朝出现的冗官现象,同一件事情,有许多衙门可以介入,修法本身就是非常困难的。

    另外,民间礼法与朝廷法制,虽大同小异,但法制不容许出现小异,可又不能完全倒向一边,必须要考虑到民间礼法。

    在阿云一案中,他们显然是完全忽略民间礼法,而是以朝廷律法为主,但是要较真的话,很多人婚事都将不被朝廷承认,那么这就会引发一系列户籍问题。

    整个社会都会天翻地覆。

    好在当今也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法制社会,也不是一个诉讼时代,如果谁以阿云一案作为判例来诉讼,朝廷又可以酌情判定,因为就没有判例一说!

    但这到底是一个漏洞。

    可正当许遵充满干劲,准备大干一场时,结果那些堂录刚刚调过来,他就被皇帝给召入宫中。

    来到殿内,只见除神宗之外,还有王安石、司马光、吕公著三位大佬。

    “臣参见陛下。”

    “免礼。”

    宋神宗微微伸手示意,随后又道:“朕今日召卿前来,是有一事想向卿询问。”

    许遵问道:“不知陛下所问何事?”

    宋神宗道:“是关于那个珥笔之民张三的,他在登州之时,你可有给予他官府公文,允许他上堂辩诉?”

    许遵心里当即咯噔一下,这事怎么连皇帝都知道,那小子手段真是厉害呀,摇摇头道:“臣并没有给予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面色凝重道:“许寺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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