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十七章 必须正确(1/4)

    这犯人上赶着认罪,但司马光却怎么也高兴不来啊!

    不但不高兴,反而为此恼怒不已。

    他已经意识到他面对的不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,而是一只狡诈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而这只“小狐狸”此时是一脸淡定从容,面对他的问题,更是从容不迫地反问道:“不知主审官可否认同,孝道是促成阿云行凶的主要理由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微一沉吟,道:“此事还有待调查,可就算她是为求孝道,也不足以成为她脱罪的理由。”

    他的语言渐渐变得更加谨慎,可见局势对他而言,已经非常不利。

    张斐摇摇头道:“关于这一点,小民不敢苟同。自古以来,有多少英雄好汉,舍生取仁,舍生取义,舍生取孝,舍生取忠。

    而我中华文明,忠孝是重于生命,基于此,捍卫孝道自然也重于捍卫生命。而根据我朝律法,当生命受到威胁时,你所做出的反击,视为自卫,那么捍卫孝道,当然也能作为自卫。

    难道有人威胁到我们放弃对皇帝的忠诚,放弃父母的孝顺,我们都不能做出反击吗?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朝廷也就没有必要提倡仁孝,忠义。”

    这小子到底是哪里蹦出来的?他真的只是一个平民吗?这张口皇帝,闭口朝廷,他难道就不害怕吗?

    司马光心里冒出无数个疑问来,道:“但是捍卫孝道,可不是指去伤害一个无辜之人,而且你认为在守孝期间去伤害别人,此乃对父母的孝顺吗?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故此小民为阿云争取的是防卫过当,而不是做无罪辩护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眉头一皱,此时他心里都不得不承认,这“过当”用得还真他娘的妙啊!

    张斐继续阐述道:“阿云当然是有罪的,此乃证据确凿,但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,是为了捍卫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东西,只不过她选择了错误得方法,但这是情有可原的,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这么做的初衷。

    种种证据都已经证明她不是一个心肠恶毒之人,只不过她年纪和阅历,都不足以令她想到一个更加高明的办法,而且我们不要忘记,他的父母皆已经去世,家中只有一群想利用她谋取利益的长辈,没有人能够为她提供一丝帮助。

    主审官不能奢望她能够如你一般理性、聪明、冷静地去处理每一个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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