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宋大法官》

第十六章 无懈可击(2/5)

    可众所周知,守孝期一般为三年,在我朝律法也明文规定,守孝期是不得婚嫁,此乃孝道也。但是,在方大田的逼迫下,强行将其许配给了韦阿大,并且已经完成纳征这一关键步骤。

    母亲尸骨未寒,而她却要离开母亲,嫁于他人,这是一个孝女无法接受的,阿云一直反对这门亲事,但任凭其再怎么努力争取,依旧是无果而终。

    敢问在场的各位,在这种情况下,阿云一介弱女子,又能怎么办?”

    众人沉默以对。

    他们不傻,事到如今,他们也明白张斐的杀手锏是什么。

    司马光义正言辞道:“孝道绝不是杀人的理由,你休要在此混淆视听。而且犯妇自己也坦诚,她只是嫌韦阿大貌丑,不愿下嫁,故生得歹意。”

    张斐却道:“阿云之言,不足为信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都气笑了,道:“真是岂有此理,凶手的供词,都不信,难道信你的片面之语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主审官莫要忘记,我也是当事人之一。方家村和韦家村相隔只有一条河,来去不到半个时辰。当时阿云是在二更天行凶,但是她却在天亮的时候,将我救起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问道:“这能说明什么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这不禁令人好奇,凶手行完凶之后,为什么要在河边逗留,但凡有常识的,都会赶紧趁夜色回家,不要让人看见自己。

    而且阿云当时义无反顾跳入河中,冒着生命危险,去救一个陌生男子,当时我十分狼狈,她就不可能是被我英俊的外表所吸引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!”

    司马光听得是哭笑不得,道:“这是公堂,不是戏堂,你若再这般戏言,休怪本官不客气。”

    言下之意,你小子认为自己很幽默吗?

    张斐一本正经道:“主审官明鉴,当初小民就曾被怀疑与阿云有私情,而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冤枉牢。同时韦氏兄弟也对此提出的疑惑,韦阿大之弟韦阿二就认为阿云是见我英俊,故而才救我的,故此我有必要澄清这一点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也是醉了,这你都能说得义正言辞,无奈道:“本官相信阿云绝不是因你的样貌才救得你。”

    张斐郁闷地瞧了眼司马光一眼,道:“那么我们就要问,是什么原因,让阿云在那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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