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一种反省的效果;
「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」,就是说他今天犯的是一个上品过失,已经是结党营私、拨弄是非,破坏僧团的和合,身为执事内心有个人的情感,没有尽到一个僧团维护制度、维护秩序应有的责任,而不加以驱摈,使令这样的一种过失在僧团不断的蔓延扩大。
这样子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这个是因为他有个人情感的染污,所以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执法的责任,所以是染违犯。
壬二、非染违犯
若由懒惰懈怠放逸,而不诃责乃至驱摈,非染违犯。
假设住众过失出现的时候,执事实在是有太多事务的繁忙,他身上刚好有很多事情要做,所以一时的懒惰懈怠,并不是怀有个人的染污心,而不诃责,乃至不治罚、不驱摈,这样子是非染违犯,因为他不是依止烦恼。
辛二、无违犯
无违犯者:若了知彼不可疗治、不可与语,喜出粗言,多生嫌恨,故应弃舍;若观待时;若观因此斗讼诤竞;若观因此令僧諠杂、令僧破坏;知彼有情不怀谄曲,成就增上猛利惭愧,疾疾还净:而不诃责乃至驱摈,皆无违犯。
开缘当中有五种因缘:第一条「若知彼不可疗治」,这个人根本就没办法去对治他,因为处罚的目的是希望他改过,但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改过,你对治他也没有用。
为什么呢?有三个条件说明他是不可对治:第一个「不可与语」,这个人佛法的知见没有建立起来,根本是邪知邪见,你跟他讲道理他没办法接受的,他这个人生命当中也没有什么章法可言,他要做什么就做什么;第二个「喜出粗言」,这个人的性情特别的暴恶,你一触恼他的时候,他会出一些粗暴的言词;第三个、他的内心「多生嫌恨」,他的瞋心很重,如果我们今天加以治罚,他就会产生很多的嫌恨。换句话说,他在佛法当中已经是不堪教诲,所以就应该弃舍,这种情况不加以治罚,直接的弃舍是无违犯。
「若观待时」,可能当时的因缘大家都在情绪当中,应该等到大家心平气和的时候再来加以疏通,就是要等待这种心平气和的因缘,暂时不加以治罚乃至于驱摈,这个是无违犯。
「若观因此斗讼诤竞」,这一条意思是说违犯过失的人他有大的势力,在僧团当中有很多人支持他,甚至于有很多长老比丘、比丘尼会支持他的行为,如果我--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