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瑜伽菩萨戒》

第13集《瑜伽菩萨戒本》(2/8)

r>    现在是讲到「与声闻不共学戒」当中的第二科性罪中的不共。性罪指的是杀盗淫妄的事情,杀盗淫妄为什么叫性罪呢?因为它的体性就是恶法,不必等待佛陀的制戒,它的体性就是恶法,所以叫性罪。在这个地方,有些是不共声闻来修学的,也就是说在菩萨戒的特殊因缘当中是有所开缘的,这当中我们分成两科,先看壬一、总明不共因缘,先说明为什么在这种情况是不共学,说明它的因缘跟理由。好,我们看戒文:

    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善权方便,为利他故,于诸性罪少分现行,由是因缘,于菩萨戒无所违犯,生多功德。

    一个安住在净戒律仪的菩萨,等于是他安住在菩萨种性,内心当中具足了菩提心跟正知见,这当中开缘的理由有两个条件:第一个、从他内心的意乐来说,意乐方面他有善权方便跟为利他故。先说明为利他故,就是说他之所以会去开缘作杀盗淫妄,完全是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,而不是为了放纵、或者是满足个人的私欲,所以他的动机必须完全是为了利益有情的缘故,这是第一个条件。

    第二个善权方便,前面的为利他故是一个慈悲,善权方便是依止智慧,你在整个事件当中,必须透过很冷静的一种智慧观察,观察事情的因缘。换句话说,你事实上是别无选择,除了这样子做以外没办法利益众生,这个众生的因缘只有因为这样而得度了。虽然我们今天为了利他,但是也决定不能为了一时的冲动,所以佛陀在制这一条戒的时候特别的说明,你不但是为利他故,你还必须安住在善权方便,你在整个事情的因缘、众生的因缘,是透过一种很冷静的观察,而在这当中你几乎是别无选择。透过你智慧跟慈悲内心的意乐以后,下面还有另外一个条件叫外在的情况。什么样的情况呢?

    「于诸性罪少分现行」,这是讲到外在的境缘,这种性罪指的是杀盗淫妄的身口七支,这当中有所谓的少分现行,什么叫少分现行呢?蕅益大师解释说: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之下偶一为之的。换句话说,这种性罪的开缘不是普遍的常法,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出现下,这当中有利益众生的因缘,菩萨依止智慧慈悲的缘故而作杀盗淫妄。所以这个地方的少分现行,是偶一为之的特殊情况,在这样一种内心的意乐,依止善权方便,为利他故,在外在的境缘有少分现行的情况现前,这样的因缘具足之下,菩萨去造这种所谓的杀盗淫妄的身口七支,于菩萨戒不但是无所违犯,而且生多功德。

    这个地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